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个人缴费满15年,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职手续。退职生活费 = (基础性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 + 个人帐户储存额÷120)。其中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增发调节近120元。退职生活费按当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80%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