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
[
切换站点
,
兰州
,
嘉峪关
,
金昌
,
天水
,
武威
,
张掖
,
平凉
,
酒泉
,
庆阳
,
定西
]
搜职首页
|
用户注册
您尚未登录,
个人登录
企业登录
合作加盟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招聘信息
人才库
政策法规
HR资讯
人才猎头
人才测评
专题资讯
政策法规
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布日期:2005-04-12 阅读:51607
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不同情形,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被撤销或解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讯类别
资讯首页
HR经理人
HR资讯
专题资讯
政策法规
猎头资讯
最新招聘企业
青岛欧美之音翻译有限公司
兼职希腊语翻译
兼职小语种翻译
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客户经理
文山市瑾姿服饰
导购
上海昱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员
山东金亮点人力资源
招聘操作工五险管吃住
招聘普工..
腾龙装卸公司
(急)急招搬运工包吃住
宁夏乐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后勤
后勤
后勤
浙江东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厦..
销售代表
伊犁蓝科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普工
新疆天汇同城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声明
|
资费标准
|
广告价格
|
政策法规
|
网站导航
|
客户投诉
|
友情链接
©2024 搜职白银(baiyin.soozhi.cn) 本站资料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服务电话:400-6688-307 邮箱:info@soozhi.cn
鲁ICP备05055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