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以丧葬费500元为基数,10周岁以上发放二分之一;1周岁至10周岁的发放三分之一;不满1周岁者不发放。其中,在职职工有企业发给,离退休(职)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