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时期的就业方针是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是指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市场调节就业是指通过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以市场机制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调节手段,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向选择。政府促进就业是指政府促进宏观经济与就业的协调发展,通过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制定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和发展就业服务体系,采取必要措施,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