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共包括以下五大类:

   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定点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骨、血管、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