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预备制度是对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未能继续升学得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再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