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保险登记证,应持营业执照(副本)、职工花名册、工资计划表、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签证花名册等材料,由代理机构确认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

   (2)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谋职业者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应持营业执照(副本)、职工花名册、工资计划表、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签订花名册、身份证等证件;自由职业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有关部门批准的营业手续等证件,由代理机构确认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等。

   (3)用人单位个体业主和自由职业者,可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等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社会待遇的审批与拨付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