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就业人员应积极寻找就业岗位,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封存其失业保险金;两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或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停止其过渡性就业工作;对过渡性就业人员由于工作态度等原因被辞退的,不再给予政策性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