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补贴、从业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领取、发放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发补贴分两次申报,人员安置次月预拨50%,人员安置满一年后再拨剩余部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于人员安置次月起逐月申报。从业人员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代为发放。